【任职要求】 1.打字速度至少150字/分钟(速录机),键盘打字200-220字/分钟,准确率90%以上,有速录员证优先,要求会使用速录机; 2.专科及以上,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,遵守速录工作的职业道德; 3.要求会听成都话,对于口语中的同音多字,多音字等能够准确识别; 4.反应灵敏、理解能力强、语言表达能力良好; 5.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和办公软件使用能力; 6.对于法院具有一定的了解,更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; 7.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。
【薪酬】 3500-4000元/月
【工作时间】 短期岗位,6月-7月,早九晚五,固定法休双休
【上班地点】 高新区天韵路8号(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)



-
租赁服务
-
200-499人
-
私营·民营企业
-
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