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位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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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岗位职责】
在庭审、部分会议中进行实时速记;对实时速记的记录进行整理、归纳;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;整理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、记录庭审案件的审理内容。
【任职要求】
1、熟练使用速录机,每分钟100字以上
2、能够独立开庭
3、抗压能力强,吃苦耐劳
【薪酬】
试用期3000元/月 餐补300元,转正3500元/月 餐补300元
【上班时间】
8:30-17:30,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假
【上班地点】
武汉东湖法院
工作地点
地址:武汉洪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


职位发布者
陈先生HR
仕邦控股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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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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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-499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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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营·民营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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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