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工会工作,我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条件要求
(一)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遵纪守法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;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
3.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4.身体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二)招聘岗位、人数和资格条件
1.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,本科及以上学历,40周岁以下(198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);
3.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(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,需提供社保清单);
4.热爱工会事业,善于做群众工作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好的组织协调、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,熟悉办公软件操作,工作服从组织安排。
(三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4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、时间及要求
1.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
2.报名时间:202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(上午9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),逾期不接受报名。
4.报名资料:《凤阳街道总工会招聘报名表》(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,见附件)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(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)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(如有)、社保清单。所有证件、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A4规格,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)。以上材料缺一不可,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。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驾驶证等材料,也可一并提交。
(二)资格审查和考试(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方式进行通知,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)
1.资格审查
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,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、学位证(如有)、社保清单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A4规格,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)。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。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、信息不实的,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。
2.笔试
笔试形式和内容:笔试采取闭卷方式,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,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3.面试
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: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。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,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面试形式和内容: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,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、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、面试成绩按4:6比例合成,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,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,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;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,则由单位另行组织面试。
在公开招聘过程中,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、录用资格等,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,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,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,以笔试成绩高低,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。
三、体检
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。体检不合格,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,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,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,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。
四、考察聘用
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,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情况等。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,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按照考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www.haizhu.gov.cn/)公示3个工作日。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,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五、待遇和管理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签订劳动合同,具体薪酬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。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。试用期考核合格的,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六、其他
(二)本公告由凤阳街道总工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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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总工会
2025年7月25日